SPCA依据的评估标准是SJ/T 11234和SJ/T 11235,这两个标准是在深入研究了CMM、CMMI、ISO/IEC TR15504、ISO9000、TL 9000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文件以及国外企业实施CMM的实际情况后,结合国内企业的实际情况,以CMMI作为主要参考文件最终形成的,这两个行业标准由信息产业部于2001年5月1日发布实施。
SJ/T 111235《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针对软件企业综合能力第二方或第三方评估的需求,与CMMI分阶段表示形式基本相同。该模型用成熟度1~5个等级来描述综合软件能力。与SJ/T 11234相同,也有22个过程方面。除了成熟度等级1外,每个等级包含若干个过程方面,每个过程方面的实施情况由相应目标和惯例的实施情况体现。采用这种衡量准则可以评估软件企业的综合能力——软件能力成熟程度。
成都SPCA认证评估遵循《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指南》,该指南是国家认监委和信息产业部2002年8月共同发布的利用SJ/T11234或SJ/T11235实施评估的操作指南。评估过程由经过培训的专业队伍以评估参考模型作为确定过程的强项和弱项的基础而对一个或多个过程进行检查。从不同用途考虑,评估分为内部过程改进评估和顾客选择评价两种。
目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和信息产业部已经联合发布《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监督管理办法》,CNCA授权的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中国国家认证人员培训认可委员会(CNAT),已制定和试点实施“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认可规则,并成立SPCA工作组,以推动中国软件过程及能力成熟度评估的实施。